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財通」如何開戶、匯款及投資(北向通)

第一步: 開戶

  • 香港投資者可通過以下渠道開設「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
    • 在一間合資格香港銀行開設有跨境匯款功能的新銀行賬戶作「匯款專戶」或指定其在該香港銀行持有的戶口作為「匯款專戶」,並在該香港銀行的內地伙伴銀行開設有投資功能的賬戶作「投資專戶」或指定其在同一內地伙伴銀行持有的戶口作為「投資專戶」。
    • 在一間合資格香港證券公司開設「匯款專戶」,並在該香港證券公司的內地伙伴證券公司開設「投資專戶」。
    • 同時在一間合資格香港銀行及一間合資格證券公司開設「匯款專戶」,並在該香港銀行及證券公司的內地伙伴銀行及證券公司開設「投資專戶」。
  • 兩地的相關銀行及/或證券公司會就投資者於香港的「匯款專戶」及於內地的「投資專戶」作配對。

第二步: 匯款

  • 跨境理財通下的跨境匯款使用人民幣,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進行。
  • 投資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幣,或在香港的離岸市場兌換人民幣,然後存入或轉入匯款專戶。銀行/證券公司可以安排將投資者存入的資金兌換成人民幣資金。
  • 透過匯款專戶,把人民幣資金匯款到內地的投資專戶。匯款額度請參閱跨境理財通額度

第三步: 投資

  • 透過內地的投資專戶購買內地銀行及/或證券公司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 一般而言,投資者經登入程序進入內地伙伴銀行及證券公司的網上平台或手機平台後,便可瀏覽北向通的合資格投資產品資料、進行買賣、或把資金匯回香港的匯款專戶。
  • 投資者可向有關香港銀行及證券公司,以及內地伙伴銀行及證券公司進一步了解北向通的運作及個別銀行及證券公司所提供的北向通產品及/或服務。

投資者應留意在任何時候只能於一間香港銀行及一間內地伙伴銀行持有「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及/或於一間香港證券公司及一間內地伙伴證券公司持有「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如投資者被發現未能遵守有關規定,相關銀行及證券公司會跟進違規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投資者參與北向通、出售該投資者持有的產品並註銷投資專戶和匯款專戶、容許繼續持有資產直至到期贖回但不能再投資新產品等。

轉載: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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